1、適用范圍:16A、1140V、1000W,Gb、Mb。電子電路、傳感器、熔斷器、本安設備、關聯設備防爆。2、定義:電氣設備防爆型式的長沙本安一種,將能點燃爆炸性氣體的部件固定在適當位置上,且完全埋在填充材料中,以防點燃外部爆炸性環境。注:不能阻止爆炸性氣體進入,但填充材料空隙小,火焰被熄滅。3、結構要求:3.1分密封和可以打開維修兩種,均要進行標志。3.2防護要求:至少IP54,可降至IP43(加X)。如若IP55以上且不是氣密型,須加呼吸裝置。Ex元件一般可不做要求。3.3填充材料:石英或固體玻璃顆粒。公稱孔徑1mm/500μm的篩網,可要求制造商提供工藝文件(技術要求、尺寸范圍、填充方法)。4、填充材料內的距離:見表1(5mm/1.5mm)、表2。對于表1的理解:一般電壓取值1.1工作電壓(故障條件);箱體間沒有相鄰的間隙時可用縮小距離。對于圖一的理解:如果殼壁是金屬的,可以選擇縮小距離(無間隙)。 如果殼壁是非金屬的,則無縮小距離說法,但要減去壁厚。4、電容要求:正常運行時總貯存能量不超過20J。5、電池要求:應選擇氣密電池(不釋放氣體),并且符合GB3836.3、25Ah規定,否則應有呼吸裝置與周圍環境進行氣體交換。或應選擇容量不大于1.5Ah的電池。6、過載條件下的溫度限制:過載條件由制造商產品標準的規定,距殼體壁5mm(如有縮短則按縮短距離)的填充材料的溫度不超組別。注:通常認為僅用一個熔斷器限制溫度較困難,要加內部熱保護裝置。7、故障條件下的溫度限制:7.1.1 電源由熔斷器保護:其額定電流不超過正常電流的1.7倍,否則應考慮過電壓或過電流故障條件。如熔斷器不是一體,則加X/U。7.1.2不必考慮的故障:與本安相似,不再復述。7.1.3限制溫度的保護裝置:內部、外部、電的或熱的保護裝置都可以達到限制溫度的目的,保護裝置不是自動復位。7.1.4電源預期短路電流:Ue不超過250VAC,產品適用于預期短路電流1500A的電源系統。(熔斷器的分斷能力應不小于此值)對于高于1500A時需用限流裝置如電阻器,其要求同本安要求。如果不能提供加X。8、型式試驗:8.1高溫度的測定:5mm過載溫度:依據1.7Ie或熔斷器能承受的電流。故障溫度:任何元件短路、斷路、印制線路的故障,以不使熔斷器立即熔斷的任何故障。8.2對于箱體也是外殼時(GB3836.1):耐熱試驗、耐寒試驗、沖擊試驗、跌落試驗、防護試驗(在壓力試驗后)。Ex元件不適用。8.3箱體壓力試驗:50kPa、10s。任何尺寸不超過0.5mm變形。特例1:沒有密封箱體,本安公司內裝不是可靠的電容器,且填充體積小于8倍熔斷器體積——1.5MPa 10s。特例2:采用縮小距離則用壓,不應有水滴8.4填充材料的介電強度試驗:專門本安公司工裝-兩電極間距10mm,厚10mm23℃,45%-55%RH,1000v直流,泄露電流不超過106A。
由于章節太多,時間有限,而且學員有一定專業基礎,長沙本安因此可以針對具體產品結合標準介紹審圖的具體步驟及要求。1、企業標準:設計、制造、檢驗的依據。1.1內容包括:圍、引用文件、基本參數與型號含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與貯存。1.2引用標準要求現行有效,包括企標所提及的所有標準,不能多加、也不能減少。1.3技術參數除額定值外,加入防爆標志、防護等級。型號含義要求一一對應,如果為系列產品,請列表說明。1.4技術要求是按照相關防爆標準,針對防爆性能提出帶有具體參數值的要求。例如:產品最高表面溫度應為80℃,另外環境條件可加入其中。1.5試驗方法是按照上述技術要求描述對應的標準條款,例如,產品最高表面溫度按GB3836.1-2010第26.5.1.3條進行。1.6檢驗規則將試驗分為出廠試驗和型式試驗,本安公司并描述其執行情況。以上1.3、1.4、1.5為一一對應關系。1.7標志的內容即銘牌內容。
9氣孔和隔板的設置:目的是保證有效換氣。9.1重于空氣的保護氣體,長沙本安進氣口在頂部,排氣口在底部。9.2輕于空氣的保護氣體,進氣口在底部,排氣口在頂部。9.3在外殼的相對側設置進氣口和排氣口。9.4必要時加設導風管。10內部電池:只允許pz型,可參見無火花標準。11溫度組別:11.1 Px、Py型外殼高表面溫度或內部零件的高表面溫度。 如下列情況,內部元件可以超過標志的溫度組別:1)符合GB3836.1中有關小元件的要求。2)時間間隔能滿足元件冷卻到溫度組別。如正壓中斷,應采取措施在內部發熱元件表面溫度冷卻到低于允許的高值之前防止可能出現的任何爆炸性氣體環境與熱元件表面接觸。如:輔助通風系統進入工作狀態或將熱表面放在氣密或澆封的殼體內。(py外殼內,在正常運行條件下有點燃能力的熱元件是不允許的)11.2 pz型以外殼的高外表面溫度為依據。12、安全裝置:(靜態正壓除外)12.1 對于Px型要有要有防止換氣前就通電的安全裝置——定時器、壓力傳感器和排氣口處流量傳感器。(檢測換氣流量和正壓值,當達到低流量且正壓值在規定范圍內可啟動換氣計時器,換氣時間達到后才可通電,任何步驟故障都回到起始狀態)。Py、pz型只要求有壓力傳感器。12.2如果制造商不提供安全裝置,加“X”。12.3對于Px型,制造商應提供功能程序圖。12.4 換氣要求:考核制造商規定的兩個指標—低換氣流量和換氣時間,可根據5倍外殼容積的保護氣體量進行計算并由試驗考核。對于Px型要在排氣口出檢測換氣流量,Py、pz雖不要求實時監控,但要加標志牌12.5保護氣體:潔凈的空氣或惰性氣體(氮氣、二氧化碳或其它氣體)。由壓縮機、鼓風機或壓縮氣體容器,包括壓力調節器、閥等。保護氣體溫度不超過40℃,如超過此范圍應標注在外殼上 惰性氣體加警示牌本安公司。12.6正壓值: 低正壓值:Px、Py型為50Pa,pz型為25Pa。制造商應規定低、高正壓值和大泄漏速度。 正壓的安全裝置可以是斷電(Px)本安公司、聲光報警(Py、Pz)。安全裝置和正壓外殼之間不應有閥門。12.7可能帶電的防爆型式:當正壓不起作用時仍可能帶電的部件要有相應的防爆型式的保護。
1、防爆基本概念1.1 內置系統:設備長沙本安含有可燃性物質并可能形成內釋放源的部分。1.2內釋放源:外殼內的某點或部位,從這些地方可燃性物質能夠以可燃性氣體、蒸汽或液體的形式釋放到正壓外殼內,并能與周圍的空氣形成爆炸性氣體環境。1.4正壓保護:用保持外殼內部保護氣體的壓力高于外部壓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氣體進入外殼的方法。1.5靜態正壓保護:不添加保護氣體而保持危險場所中正壓外殼內的正壓值的保護方法。1.6 px型:將正壓外殼內的保護級別從Gb級或Mb級降至非危險的正壓保護。(可用于I類設備)1.7 py型:將正壓外殼內本安公司的保護級別從Gb級降至Gc級本安公司的正壓保護。1.8 pz型:將正壓外殼內的保護級別從Gc級降至非危險的正壓保護。
6、對于Px型,長沙本安要求安裝一個定時裝置并且檢測壓力和流量。其余任何形式都只標注時間和流量即可。7、外殼材質不應受規定的保護氣體的不利影響,并能承受制造商規定的大正壓的1.5倍壓力,低壓力為200pa。8、門和蓋:8.1靜態正壓保護的外殼,標志“警告:嚴禁在爆炸危險場所打開!”8.2I類:符合GB3836.1第9.2條規定的特殊緊固件。或采用聯鎖,本安公司以便門和蓋打開時未有防爆型式保護的元件電源自動切斷,并有防止在換氣前就通電的安全裝置。8.3具有靜態正壓保護的I類外殼:符合GB3836.1第9.2條規定的特殊緊固件8.4II類:px型—只能由工具和鑰匙打開。或門與蓋聯鎖,并有安全裝置。對于含有需要冷卻時間的熱元件,只能由工具和鑰匙打開。本安公司Py、pz型對是否由工具和鑰匙或特殊緊固件不做要求。8.5具有靜態正壓保護的II類外殼:只能由工具和鑰匙打開。
13、靜態正壓用安全措施和安全裝置:13.1保護氣體為惰性氣體(氧氣濃度應少于1%)長沙本安,且在安全場所充。13.2不允許有內釋放源。13.3 應有正壓檢測的安全裝置,Px、Py兩臺,pz一臺,以斷電或聲光報警或其它方法保證設備安全。13.4當正壓不起作用時仍可能帶電的部件要有相應防爆型式的保護。13.5低正壓值50Pa。14、型式試驗:14.1溫度測定。14.2外殼試驗:(耐熱、耐寒、沖擊、跌落、防護)GB3836.114.2高正壓試驗:1.5倍大正壓值或200pa,取大值。2min14.3泄露試驗:內部正壓大值,出氣口封死,在進氣口測量。14.4靜態正壓:內部達到大正壓值,封閉個氣孔,檢測一段時間,壓力變化不超過規定的低正壓值(低正壓值應大于正常運行時一個周期所測得的大壓力損失,至少1h)。14.5換氣試驗:14.5.1保護氣體為空氣:(靜態正壓不適用)做兩次試驗即試驗氣體分別為氦氣、氬氣或二氧化碳(特定氣體除外,25%低下限濃度),充試驗氣體濃度不低于70%,按低換氣流量通空氣,分別達到氦氣1%、氬氣或二氧化碳0.25%所需要的時間14.5.2保護氣體為惰性氣體:正常大氣壓下開始充入空氣,充入惰性氣體,直到氧氣濃度不超過2%或1%為止所需要的時間。14.6低正壓試驗:檢查正壓保護系統是否能夠動作。4.7 限制內部壓力的正壓外殼的性能檢查:適用于氣源為壓縮氣體,并且在調節器故障時泄露、排氣口或泄壓裝置取決于對大正壓的限制情況。進氣口大壓力或690kPa壓力,取大值,除排氣口和泄壓裝置外其余口關閉,所測得的內部壓力不超過高正壓。注:本安公司應設置安全泄壓閥。或由用戶限制壓力并在外殼上本安公司標志大工作壓力。或要求用戶對氣源只使用鼓風機并且未壓縮的空氣。14.8自動安全裝置動作可靠性試驗:人為調整保護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