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必須了解的防爆基礎知識1.1防爆概念1.1.1爆炸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1)爆炸性物質( flammable air flammable dust):能與氧氣(空氣)反應的物質,包括氣體、液體和固體。(氣體:氫氣,乙炔,甲烷等;液體:酒廈門本安精,汽油;固體:粉塵,纖維粉塵等)(2)空氣或氧氣( air oxygen)。(3)點燃源( source of ignition):包括明火、電氣火花、機械火花、靜電火花、高溫、化學反應、光能等。易爆物質: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化學工業中,約有 80%以上的生產車間區域存在爆炸性物質。氧氣:空氣中的氧氣是無處不在的。點燃源: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于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1.1.2防爆:防止爆炸的產生必從三個必要條件來考慮,限制了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就限制了爆炸的產生。在工業過程中,通常從下述三個方面著手對易燃易爆場合進行處理(1)預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質泄漏的可能性;(2)不用或盡量少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所元件;(3)采取充氮氣之類的方法維持惰性狀態。 1.2危險區域的等級分類危險場所區域的含義,是對該地區實際存在危險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規定其可適用的防爆型式。1.2.1國際電工委員會 /歐洲電工委員會劃分的危險區域的等級分類 0區(Zone 0):易爆氣體始終或長時間存在;連續地存在危險性大本安產品于 1000小時 /每年的區域; 1區(Zone 1):易燃氣體在儀表的正當工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或存在;斷續地存在危險性 10~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2區(Zone 2):一般情形下,本安產品不存在易燃氣體且即使偶爾發生,基存在時間亦很短;事故狀態下存在的危險性 0.1~10小時/每年的區域;中國劃分的有效區域和以上相同
6、對于Px型,廈門本安要求安裝一個定時裝置并且檢測壓力和流量。其余任何形式都只標注時間和流量即可。7、外殼材質不應受規定的保護氣體的不利影響,并能承受制造商規定的大正壓的1.5倍壓力,低壓力為200pa。8、門和蓋:8.1靜態正壓保護的外殼,標志“警告:嚴禁在爆炸危險場所打開!”8.2I類:符合GB3836.1第9.2條規定的特殊緊固件。或采用聯鎖,本安產品以便門和蓋打開時未有防爆型式保護的元件電源自動切斷,并有防止在換氣前就通電的安全裝置。8.3具有靜態正壓保護的I類外殼:符合GB3836.1第9.2條規定的特殊緊固件8.4II類:px型—只能由工具和鑰匙打開。或門與蓋聯鎖,并有安全裝置。對于含有需要冷卻時間的熱元件,只能由工具和鑰匙打開。本安產品Py、pz型對是否由工具和鑰匙或特殊緊固件不做要求。8.5具有靜態正壓保護的II類外殼:只能由工具和鑰匙打開。
防火與防爆工程《普通高等院校安全工程專業"十二五"規劃教材防火與防爆工程》可作為高等院校安全工程專業和消防工程專業教材,也可作為安全管理人員和安全工程技術人員自學與培訓教材《普通高等院校安全工程專業廈門本安"十二五"規劃教材防火與防爆工程》的知識體系主要側重于安全工程、消防工程、石油化工等領域內的防火防爆技術措施和防火防爆安全設計。編寫過程中強調了基礎性、全面性、系統性、前沿性,且注重基本理論與實例分析相結合。全書共分10章,包括緒論,燃燒與爆炸的化學熱力學基礎,燃燒基本原理,爆炸及其破壞作用本安產品,火災與防火技術理論,防爆原理與基本技術措施,防本安產品火防爆安全設計,火災與爆炸災害危險性分析,火災爆炸事故調查與管理,典型火災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緊固件及孔:3.1應用特殊緊固件廈門本安,I類有護圈或沉孔。3.2螺孔剩余厚度應為螺栓直徑的1/3,最小為3mm。3.3螺栓不帶墊圈被完全擰入到盲孔中時,在孔的底部應至少保留一整扣螺紋裕量。3.4封堵件:用于不適用的開孔。卡簧、用內六角結構,只有使用工具拆卸等。3.5用螺紋固定的門和蓋應另外借助于內六角緊定螺釘或等效方法固定。4、電纜引入裝置:見附錄C分為帶彈性密封圈的電纜引入裝置和用填料密封的電纜引入裝置本安產品。插圖試驗:密封試驗+機械輕度試驗Ex封堵件和Ex螺紋式管接頭:力矩試驗、過壓試驗、(沖擊試驗)5、本安產品呼吸排液裝置:6、電池:見附頁。7、型式試驗:7.1、外殼耐壓試驗:7.2內部點燃不傳爆試驗。見表6、表7
3.1非金屬外殼和外殼的非金屬部件廈門本安:起防護作用的密封圈(粘于一側)、電纜引入裝置的填料和密封圈(端面注字)a.要求提供材質報告,塑料材料溫度指數應至少高20K,彈性材料的COT值下限等于或低于最低運行溫度,上限值比最高運行溫度高20K。也適用于粘接材料。b.對于安裝條件無防止光照保護措施的,需進行光老化試驗。(玻璃、陶瓷除外),如果有防護措施則不用做,加“X”。c.I類塑料外殼有阻燃性:+40℃、12d濕熱試驗,外殼燃燒性能試驗。d.靜電要求:表面電阻不大于1G歐或 限制表面積:IIB 100cm2 ,IIC 20cm2涂層厚度:IIB 2mm IIC 0.2mm加警告標志,標志“X”。e.螺紋孔要求預埋金屬套。3.2金屬外殼和外殼的金屬部件:a.I類電氣設備:15%的鋁、鎂、鈦、鋯,7.5%鎂、鈦、鋯。b.II類電氣設備:10%的鋁、鎂、鈦、鋯,7.5%鎂、鈦、鋯。(Ga) 7.5%本安產品的鎂、鈦。(Gb)。c.III類電氣設備:7.5%的鎂、鈦。d.可直接攻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