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正壓小屋安裝1.防爆小屋的安裝位置:戶內或戶外,無明顯震動平坦的地方。2.防爆正壓小屋安裝方式為落地式,本產品下方設昆明防爆設計置了專用于固定的安裝孔,具體參數詳見技術附件或產品實物。3.布線方式為電纜溝布線,用戶電纜溝結構可參考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并結合本小屋的結構要求進行設計、施工。4.防爆正壓小屋在運輸、安裝時,嚴禁大幅度傾斜,嚴禁采用撬、錘等方式進行搬動。否則,可能影響產品的密封性能,導致本產品無法正常運行。5.防爆正壓小屋設置了進氣口和排氣口,用戶須按“氣路管道布置圖”布置進氣管道,排氣口經過防火閥后在現場排放或引至安全區域排放,用戶現場須提供進氣氣源,氣源壓力一般控制在0.4-0.8MPa,進氣氣源為凈化空氣(如:儀表風)或氮氣,(注意:在密閉的操作室里,要謹慎使用氮氣作為保護氣體,若必須使用氮氣作保防爆設計產品護氣體,請注意現場通風,以確保人身安全)。嚴禁進氣氣源為爆炸性混合氣體!!6.嚴禁調節減壓閥,否則易防爆設計產品造成高壓沖小屋(出廠時減壓閥已調節好)。
在廠家生產在線分析小屋的需要嚴格按昆明防爆設計照國家的標準來進行生產,因為在線分析小屋是一類特種設備,在一些易燃易爆環境下使用,如果沒有按照國家標準進行生產,不但在驗收的時候無法通過驗收,更加對以后的安全生產遭受極大安全隱患,下面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正規廠家在生產分析小屋的時候是按照哪些國家標準進行生產的。在線分析小屋在線分析小屋的生產標準是參照并引用國家標準GB3836.1-2010《爆炸性環境 第1部分:設備 通用要求》、GB3836.2-2010《爆炸性環境 第2部防爆設計產品分:由隔爆外殼“d” 保護的設備》、GB3836.5-2004《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5部分:正壓外殼型“p”》、GB3836.13-2013《爆炸性環境 第13部分:設備的修理、檢修、修復和改造》、GB3836.15-2000《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第15部分:危險場所電氣安裝(煤礦除外)》、GB3836.17-2007《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7部份正壓房間或建筑物的結構和使用》有關規定要求設計制造。在線分析小屋在線分析小屋廠家在生產分析小屋的時候也可根據小屋配置的設備防爆設計產品來搭配國家標準,比如在線分析小屋沒有隔爆的設備,都是正壓與曾安的設備,就可以不用參考GB3836.2-2010《爆炸性環境 第2部分:由隔爆外殼“d” 保護的設備》的標準。
1.由于小屋內配電系統元件由昆明防爆設計用戶自行安裝,因此,用戶必須在安全區內進行安裝、調試。2.不得撤拆防爆正壓小屋任何面板上的電器元件,以免影響小屋的氣密性能。3.正壓腔內設置了低壓聯鎖接觸器,用戶應將主配電系統的電源經過低壓聯鎖接觸器聯鎖,以使當正壓腔內壓力過低時,通過接觸器切斷主配電電源。4.用戶在接線時,請注意各進出電纜的密封性,并視各電纜的松緊程度,用防爆膠泥作適當的密封處理。5.用戶在接線調試完后,將各防爆正壓小屋的門關閉時,一定要保證其密封性能。6.防爆正壓小屋必須按要求將接地線接到專用接地螺絲上。防爆正壓小屋產品的調試防爆正壓小屋出廠時,正壓自控部分已經過調防爆設計產品試,但用戶在具體使用時,仍須根據現場情況防爆設計產品重新調試后再使用。一、 自控部分適用于AC220V、50Hz配電系統。二、 本產品調試分兩部分
1、適用范圍:16A、1140V、1000W,Gb、Mb。電子電路、傳感器、熔斷器、本安設備、關聯設備防爆。2、定義:電氣設備防爆型式的昆明防爆設計一種,將能點燃爆炸性氣體的部件固定在適當位置上,且完全埋在填充材料中,以防點燃外部爆炸性環境。注:不能阻止爆炸性氣體進入,但填充材料空隙小,火焰被熄滅。3、結構要求:3.1分密封和可以打開維修兩種,均要進行標志。3.2防護要求:至少IP54,可降至IP43(加X)。如若IP55以上且不是氣密型,須加呼吸裝置。Ex元件一般可不做要求。3.3填充材料:石英或固體玻璃顆粒。公稱孔徑1mm/500μm的篩網,可要求制造商提供工藝文件(技術要求、尺寸范圍、填充方法)。4、填充材料內的距離:見表1(5mm/1.5mm)、表2。對于表1的理解:一般電壓取值1.1工作電壓(故障條件);箱體間沒有相鄰的間隙時可用縮小距離。對于圖一的理解:如果殼壁是金屬的,可以選擇縮小距離(無間隙)。 如果殼壁是非金屬的,則無縮小距離說法,但要減去壁厚。4、電容要求:正常運行時總貯存能量不超過20J。5、電池要求:應選擇氣密電池(不釋放氣體),并且符合GB3836.3、25Ah規定,否則應有呼吸裝置與周圍環境進行氣體交換。或應選擇容量不大于1.5Ah的電池。6、過載條件下的溫度限制:過載條件由制造商產品標準的規定,距殼體壁5mm(如有縮短則按縮短距離)的填充材料的溫度不超組別。注:通常認為僅用一個熔斷器限制溫度較困難,要加內部熱保護裝置。7、故障條件下的溫度限制:7.1.1 電源由熔斷器保護:其額定電流不超過正常電流的1.7倍,否則應考慮過電壓或過電流故障條件。如熔斷器不是一體,則加X/U。7.1.2不必考慮的故障:與本安相似,不再復述。7.1.3限制溫度的保護裝置:內部、外部、電的或熱的保護裝置都可以達到限制溫度的目的,保護裝置不是自動復位。7.1.4電源預期短路電流:Ue不超過250VAC,產品適用于預期短路電流1500A的電源系統。(熔斷器的分斷能力應不小于此值)對于高于1500A時需用限流裝置如電阻器,其要求同本安要求。如果不能提供加X。8、型式試驗:8.1高溫度的測定:5mm過載溫度:依據1.7Ie或熔斷器能承受的電流。故障溫度:任何元件短路、斷路、印制線路的故障,以不使熔斷器立即熔斷的任何故障。8.2對于箱體也是外殼時(GB3836.1):耐熱試驗、耐寒試驗、沖擊試驗、跌落試驗、防護試驗(在壓力試驗后)。Ex元件不適用。8.3箱體壓力試驗:50kPa、10s。任何尺寸不超過0.5mm變形。特例1:沒有密封箱體,防爆設計產品內裝不是可靠的電容器,且填充體積小于8倍熔斷器體積——1.5MPa 10s。特例2:采用縮小距離則用壓,不應有水滴8.4填充材料的介電強度試驗:專門防爆設計產品工裝-兩電極間距10mm,厚10mm23℃,45%-55%RH,1000v直流,泄露電流不超過10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