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防護等級:IP4X(只帶報警的Pz型IP3X)遼源防爆設計,在潮濕和有煤塵的采掘工作面上要求IP44。4、外殼抗沖擊能力:表12(只帶報警的Pz型取半值)。5、凡是熾熱顆粒通過釋放孔進入1區的,須加板。凡是進入2區的不做要求。對于Py既不允許內部部件,也不允許產生熾熱顆粒。不產生熾熱顆粒的不要求擋板。6、對于Px型,要求安裝一個定時裝置并且檢測壓力和流量。其余任何形式都只標注時間和流量即可。7、外殼材質防爆設計產品不應受規定的保護氣體的不利影響,并能承受制造商規定的最大正防爆設計產品壓的1.5倍壓力,最低壓力為200pa。增安型電機(采用電流保護裝置防止超過極限溫度的)有對啟動電流比 IA/IN和 tE?時間的要求,并需在電機銘牌上標明,其目的是為了在使用電機時便于選擇和配置合適的保護裝置,而無火花電機則不需要。
在正常運行時,爆炸性環境中可能出現氣體、蒸氣或薄霧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出現也是偶爾發生并且短時間存在的場所。通常遼源防爆設計情況下,“短時間”是指持續時間不多于2小時。如:油罐口直徑1米外區域防爆形式“d”---隔爆型:就是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爆炸壓力,并阻止內部的爆炸向外殼周圍爆炸性混合物傳播的外殼電氣設備;分IIA IIB IIC三個級別,代表產品:防爆配電箱。“e”—增安型:在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電弧,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結構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裕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電弧,火花或高溫電氣設備;代表產品:防爆接線箱。“P”—正壓型:采用介質隔離點燃源的防爆措施。即:把用戶所用的電器元件安裝在一個充滿正壓潔凈氣體的柜體內,使外部環境中易燃易爆的混合性氣體無法接觸到電器元件在正常工作時所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從而達到電器防爆的目的;代表產品:防爆正壓柜與正壓型防爆分析小屋(防爆站房)。“i”—本安型:設備內部的電路在規定的條件下,正常工作或規定的故障狀態下產生的電火花和熱效應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主要為礦用井下防爆電氣。“O”—充油型:將能點燃爆炸性氣體的被固定導電部件完全埋入填充材料中,以防止點燃外部爆炸性境,代表產品:變壓器,已取消“m”—澆封型:將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分澆封在混合物中,使他不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氣體,代表產品:澆封型電磁閥等一些電子元件。“n”—無防爆設計產品火花型:電器設備不能點燃周圍的爆炸性氣體(在正常防爆設計產品的工作條件下和在確定的非正常工作條件下),代表產品:無火花防爆插銷。“q”—充砂型:將能點燃爆炸性氣體的被固定導電部件完全埋入填充材料中,以防止點燃外部爆炸性氣體環境。
1.4危險場所區域劃分:爆炸下限是劃分區域遼源防爆設計的重要條件之一,在正常情況下混合物濃度有可能達到爆炸下限的就是1區,對于存在長時間及頻繁出現的就是0區,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有可能達到的就是2區。爆炸下限值越低,危險區域范圍就越大。閃點、通風、比重都能影響區域劃分1.5設備保護級別Ga、Gb、Gc。Da、Db、Dc。只有單一的ma、ia才適用于Ga(罕見故障時不是點燃源)(預期故障)、Gc(正常運行)兩種獨立的Gb可視為Gc。20、21、221.6防護:防塵:“0”無防護、“1”50mm、“2”12.5mm、“3”2.5mm、“4”1mm、“5”防塵、“6”塵密。防水:“0”無防護、“1”垂直滴水防爆設計產品、“2”傾角15度滴水、“3”淋水、“4”濺水、“5”噴水、“6”猛烈噴水、“7”短時浸水、“8”連續浸水。6可代表1-5,7、8不能代替6.
基本概念:1.1 內置系統:設備含有可燃性物質并可能形成內釋放源的部分遼源防爆設計。1.2內釋放源:外殼內的某點或部位,從這些地方可燃性物質能夠以可燃性氣體、蒸汽或液體的形式釋放到正壓外殼內,并能與周圍的空氣形成爆炸性氣體環境。1.4正壓保護:用保持外殼內部保護氣體的壓力高于外部壓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氣體進入外殼的方法。1.5靜態正壓保護:不添加保護氣體而保持危險場所中正壓外殼內的正壓值的保護方法。1.6 px型:將正壓外殼內的保護級別從防爆設計產品Gb級或Mb級降至非危險的正壓保護。(可用于I類設備)1.7 py型:防爆設計產品將正壓外殼內的保護級別從Gb級降至Gc級的正壓保護。1.8 pz型:將正壓外殼內的保護級別從Gc級降至非危險的正壓保護。
結合爆炸危險區域的防爆設計要點,設計了一種防爆電伴熱智能控制器,提出了在特殊領域智防爆電器產品一體化設計的理念。關鍵詞: 防爆;本安遼源防爆設計電伴熱智能控制器;設計隨著電子技術和互聯網技術突飛猛進的發展及物聯網概念的提出,各種控制設備向智能化發展是大勢所趨,應用于爆炸危險區域的智能型控制設備僅采用過去傳統的方式,例如將普通的電氣產品裝入隔爆外殼中制成隔爆型,也即對普通設備簡單防爆處理而實現防爆的方法是不適宜的,或是不可實現的。防爆電器特別是智能控制產品,結合產品功能需求綜合利用各種防爆措施進行一體化設計是防爆電器設計的發展方向電氣設備防爆設計產品的功能與防爆要求往往是互相制約的,如何在滿足功能的前提下實現防爆要求是一體化設計的關鍵,本文通過對化工行業防爆設計產品電伴熱系統現場防爆智能控制器的設計來闡述一體化設計的理念。
你必須了解的防爆基礎知識1.1防爆概念1.1.1爆炸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1)爆炸性物質( flammable air flammable dust):能與氧氣(空氣)反應的物質,包括氣體、液體和固體。(氣體:氫氣,乙炔,甲烷等;液體:酒遼源防爆設計精,汽油;固體:粉塵,纖維粉塵等)(2)空氣或氧氣( air oxygen)。(3)點燃源( source of ignition):包括明火、電氣火花、機械火花、靜電火花、高溫、化學反應、光能等。易爆物質: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化學工業中,約有 80%以上的生產車間區域存在爆炸性物質。氧氣:空氣中的氧氣是無處不在的。點燃源: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于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1.1.2防爆:防止爆炸的產生必從三個必要條件來考慮,限制了其中的一個必要條件,就限制了爆炸的產生。在工業過程中,通常從下述三個方面著手對易燃易爆場合進行處理(1)預防或最大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質泄漏的可能性;(2)不用或盡量少用易產生電火花的電所元件;(3)采取充氮氣之類的方法維持惰性狀態。 1.2危險區域的等級分類危險場所區域的含義,是對該地區實際存在危險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規定其可適用的防爆型式。1.2.1國際電工委員會 /歐洲電工委員會劃分的危險區域的等級分類 0區(Zone 0):易爆氣體始終或長時間存在;連續地存在危險性大防爆設計產品于 1000小時 /每年的區域; 1區(Zone 1):易燃氣體在儀表的正當工作過程中有可能發生或存在;斷續地存在危險性 10~1000小時/每年的區域; 2區(Zone 2):一般情形下,防爆設計產品不存在易燃氣體且即使偶爾發生,基存在時間亦很短;事故狀態下存在的危險性 0.1~10小時/每年的區域;中國劃分的有效區域和以上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