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通用要求防爆:隔爆面應進行防銹處理;隔爆面不允許涂漆或噴塑;隔爆面可被電鍍,金屬鍍層不應超過0.008mm。
2.2非螺紋接合面:表1、表2。
2.2.1過盈配合:
2.2.2 粗糙度
2.2.3 L=c+d結構 圖2
2.2.4 l值:圖3、圖4、圖5、圖6
2.2.5乙炔環境用平面接合面:間隙≤0.04;L≥9.5;容積≤500cm3。
2.3螺紋接合面:表3、表4。
2.4襯墊(包括O型圈):保證原有隔爆面的尺寸。
2.5粘接接合面:
2.5.1膠的耐熱、耐寒試驗。
2.5.2機械強度不能僅依靠膠的粘接性。
2.5.3 V≤10cm3時,不小于3mm;10cm3<V≤100cm3時,不小于6mm;
V>10cm3時,不小于10mm;
2.6操縱桿:如果直徑超過表1、表2規定的最小接合面寬度,其接合面的寬度應至少等于其直徑,但不必超過25mm。
隔爆型防爆措施,即殼體能承受內部爆炸性所產生的氣體壓力,并阻止內部的爆炸向殼體外部傳導的電氣設備,是目前工業生產中電氣防爆應用最為廣泛的一種防爆形式。
正壓型防爆措施,即介質隔離點燃源的防爆形式,將所需的電氣元件安裝于一個充滿正壓潔凈的柜體內,使外部易爆性混合物無法進入到柜體內而達到防爆的目的。
增安型防爆措施,是一種在正常時不會產生電弧、電火花或可能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溫,在結構上采取措施提高安全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認可的過載條件下出現電弧、電火花或高溫電氣設備。
此外,工業電氣設備的防爆類型,還包括本質安全型、充砂型、無火花型、澆封型等多種防爆類型和形式。在工業生產中,要根據企業的實際現場情況,結合生產運行環境要求等,選擇合適的防爆類型,以保證工業生產的順利進行。